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老万吨复产电缆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投标须知.................................7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六章 评标办法................................ 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老万吨复产电缆进行招标
1、招标编号:FY—LG-001-2018.4.26
2、项目名称:老万吨扩建电缆项目
3、招标内容:老万吨复产电缆部分
交货地址 沧州市中捷产业园区规划1号路南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
3)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5、投标人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投标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瑞阳
地 址: 15373314835
开户名称:
电 话:
传 真: 邮箱: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老万吨复产项目 招标编号:FY—LG-001-2018.4.26 招 标 人: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市高新区青海北大道与沈阳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李瑞阳 电 话: 15373314835 |
2 | 交货地点 | 沧州中捷产业园区规划1号路南,河北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
3 | 招标内容 | 老万吨复产电缆电缆部分 |
4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6 | 交货日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25天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三章5.1投标人资格 |
8 | 投标报价 |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 |
9 | 投标文件 份数 | 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5份(一正四副) |
10 | 投标文件 提交 | 收件人: 李瑞阳 地 点: 沧州市高新区青海北大道与沈阳路交叉口丰源环保五楼企管部 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
11 | 开标 | 开标时间: 2018年5月8日下午1点30分 地点及地址: 沧州市高新区青海北大道与沈阳路交叉口丰源环保五楼会议室 |
12 | ||
13 | 投标保证 金额 | 2000元 |
1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说 明
一、 定 义
本招标文件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a) “招标人”(即项目法人):指河北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商务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招标人为买方;
b) “招标方”:指招标人“投标人”:指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公司、单位。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商务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投标人为卖方;
c) “中标候选人”:指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d) “中标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e) “招标领导小组”:指由招标人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整个招标工作;
f) “评标委员会”: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活动;
g)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日历日。
二、 工程概况: 详见技术规格书相关内容。
三、 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
五、 投标人资格
a) 资质
i. 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ii.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iii.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iv. 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六、 分包
a)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再行分包或转让招标文件。
七、 投标费用
a)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此类费用。
二、招标文件
八、 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语言
a) 招标文件对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共包含以下部分: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
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
b)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澄清、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c)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附件和其它资料。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d)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的所有技术资料应承担保密责任,并不得用于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目的。保密期限为自发标之日起3年。
e) 招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f) 本招标文件技术附件中提供的厂址现场条件参数为初步参数。
九、 招标文件的澄清
a)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投标人需于开标前5天前向招标方提交拟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书面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问题,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
b)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为准备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考察现场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在考察中使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十、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a) 于开标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均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b) 于开标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c)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根据招标文件的修改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截标时间,届时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d)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投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不论投标人是否确认,投标人将被视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a)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和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的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本项目的投标和评标活动中,以翻译本为准。
b)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技术附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制,等同于国际单位制。
十二、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4)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函;
(7)投标报价明细表;
(8)投标设备技术偏离表;
(9)投标设备同类项目业绩表
(10)投标设备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11)投标人商务偏离表;
(12)投标人所拟行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1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14)以上要求提供的业绩、资质等证明材料必须为真实材料,如需要,招标人有权随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b)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按本招标文件在“商务条件偏差表”和“技术条件偏差表”中逐一说明。
十三、投标报价
a)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包含设备设计费、专有技术费(如有)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b) 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c)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商务和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差,投标人应在商务和/或技术偏差表中列出,并提供偏差所引起的价格差异。
d)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技术要求逐项报单价、合价及总价,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e) 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进口部件也用人民币报出。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
f)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重视每一分项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各项进行仔细研究,对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或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都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g) 若在投标报价中提供同一货物有两个以上的报价必须明确哪个报价有效,招标人不接受选择价。
h)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i)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和规定的交货地点,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j)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十四、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以人民币报价。
十五、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十五、g)条的规定不予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b)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投标文件中须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联(复印件)。
c)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d)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b)、c)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二十三、b)条的规定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e)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全额退还投标人。
f)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三十一、a)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扣除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后5天内退还。
g)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i.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ii.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iii.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中标条件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但招标人提出的变化除外);
iv. 投标人违反本须知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投标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
v. 投标人违反本须知第24条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总价的更正。
十六、投标有效期
a)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
b)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若遇特殊情况,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则被视为自动退出本项目的投标。
十七、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对招标人更有益的补充建议方案或说明,并将投标人商务建议和技术建议分别列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应说明建议方案对技术条件、设计方案、价格、付款、交货、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方面的影响。
十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a) 投标人应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 每套投标文件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的墨水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如为授权代表,则需以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书面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c)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叠写和/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d) 投标报价函需要单独密封以便唱标时使用。除此之外,并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九、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a) 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用封条密封,并在密封处骑缝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
投标报价一览表需要单独密封,以方便宣读投标报价。
b) 投标文件标识
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包装均应注明以下内容:
i. 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以及“在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ii. 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投标人公章。
c) 如果外层包装未按要求进行标识,招标方对错放或提前误启封概不负责。
二十、投标截止日期
a)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b) 根据本须知第十、条的规定,招标方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而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二十一、 拒绝接收的投标文件
a) 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b)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在本须知第二十、条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招标人,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二十二、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a) 如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投标人递交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的书面通知,投标人可以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b)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外包装上明显注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撤回通知也可先以传真形式发出,再签字确认。
c) 从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十五、g)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二十三、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a)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第十九、a)条的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b) 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证明或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第十五、c)条中规定的金额。
c) 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偏离。
d)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五、投标人纪律与保密
二十四、 投标人纪律与保密
a)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b)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c)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d)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六、开标与评标
二十五、 开标
a) 开标时间:
地点及地址:
b) 招标方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同时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c)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唱标、记录等人员组成。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时,将要求投标人检查其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完好后接收。
d) 开标时,由开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是否齐全。除按照本须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前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e) 在开标时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二十三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二十六、 评标
a) 评标采用封闭方式进行。
b) 评标对象和依据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或修改文件)。
c) 评标程序
在评标前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构成有无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与招标文件有无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开标后修正。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轮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详细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设备性能、配置、技术水平、售后服务、备品备件情况、付款条件及投标人企业信誉和实力、行业业绩等情况。
26.4 评标标准及办法详见第五章
二十七、 投标人与招标方接触
a)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外,从开标到合同授予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及上述澄清无关的任何事项与招标方联系。
b)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方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十八、 评标纪律
a)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b)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二十九、 定标
a)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经招标人审定后定标。
七、合同授予
三十、中标通知
a) 根据招标人最终同意的定标结果,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合同谈判。
b)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3日内确认接受合同,并同意在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合同谈判。
三十一、 签署合同
a)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合同文本亦可按招标人现行合同文本格式签订,但须注明合同条款及内容不得对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b) 中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内容与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如果上述内容发生重大变动,而不符合招标人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约。
c) 如果招标人在签约过程中认为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其签约。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将有权选择下一个备选中标人,并做出同样的判定。招标人最终将把合同授予被确认为有能力圆满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
d) 在签约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方案和设备范围进行适当变动和局部增减,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但招标人将不予接受由于投标人的设计变更或报价失误而导致的价格变动。
e) 卖方在合同签署后,应按买方要求及时向工程设计单位提供满足初步设计所需的相关正式技术资料(加盖公章)。
三十二、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才正式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十三、 腐败和欺诈行为
a) 招标方、投标人等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在设备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具体规定如下:
i. 腐败和欺诈行为
1)“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
2)“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其旨在使投标价成为人为的、无竞争的价格,并使招标方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ii. 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
iii. 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或定期的时间内不得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或被授予合同。
三十四、 报价须知:
项 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老万吨复产 |
2 | 工程地点 | 沧州中捷产业园区规划1号路南,河北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
3 | 招标范围 | 电缆,见技术规格书 |
5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6 | 报价涉及范围 | 要求分项报价 |
7 | 供货要求 | |
8 | 报价方式 | 单独密封 |
9 | 是否允许差异 |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的30%,制造完成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安装、投运、调试达到检测、调节预期效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其余合同总额的10%为质保金,设备运行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三、承包方提供的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
3.1报价格式和明细要求:请承包方按照以下格式进行报价,该报价必须采用单独的档案袋进行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投标方的报价等方面存在差异,也一并密封在该档案袋内。
单 位 名 称 | 价格 | 交货期: |
报价: | 小写: | |
其 它 说 明 | ||
投标人法人章 | 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3.2 要求分项报价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投标内容的格式,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所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格式。
本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如内容不够可按相同的格式扩充。
三十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十六、 投标函
三十七、 投标报价明细表
三十八、 投标技术规格偏离表
三十九、 投标质保承诺
四十、 买方代表制造过程监督安排表
四十一、 投标设备(2012年至2015年不少于5个)以来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四十二、 投标单位人员职称一览表
四十三、 投标设备商务偏离表
四十四、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 (姓名)系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 (单位名称)的_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由 组织的---有限公司 的投标活动,并完成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货物保修等工作。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格式二 投标函
投 标 函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有限公司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招标设备的投标,并承诺严格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四十五、 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和相关服务,投标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
四十六、 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四十七、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日历日)完成本工程并交付使用。
四十八、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
四十九、 我们理解最低价格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十、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五十一、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 月___
格式十六.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 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d)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1、2012、2013)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
e) 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f)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说明;
g)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等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才算有效评标证明文件。
h)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必要文件。
(一)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
(二)评标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公平、公正、科学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三)评标采用百分制评标法。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按照本办法设定的评标标准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人在复制、使用过程中均不得对原件修改。
(四)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推举的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
(五)按本办法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侯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均不现场公布。
(六)评标的内容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七)评标程序及规定
1.评标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有效投标;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及方法见评分标准;
(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中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议、评标过程记录表和澄清、说明记录等。
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委会可进行澄清。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结果以投标人确认的文字资料为准。
2.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的数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
(九)评标过程的保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对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同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有关评标过程的情况,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附:电缆技术规格书
品名 |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到货日期 | 备注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4*2.5 | 米 | 180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4+1*2.5 | 米 | 70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240+1*120+1*50 | 米 | 15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10+1*6 | 米 | 20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16+1*10 | 米 | 140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50+1*25 | 米 | 20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70+1*35 | 米 | 15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95+1*50 | 米 | 6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50+1*16 | 米 | 300 | |||
动力电缆 ZR-1KV-YJV22 | 3*6+1*4 | 米 | 200 | |||
控制电缆 ZR-500V-YJV22 | 4*1.5 | 米 | 6000 | |||
3芯防火屏蔽电缆 | DJVPVPR 3*1.5 | 米 | 4500 | 仪表用电缆 | ||
2芯防火屏蔽电缆 | DJVPVPR 2*1.5 | 米 | 29000 | 仪表用电缆 |
临港生产中心电器气负责人 宋华义 联系电话15230789739
本次采购的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均应采用最新版本,主要遵循的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标准号 | 标 准 名 称 |
GB 311.1-2012 |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
GB/T 311.2-2013 | 绝缘配合 第2 部分:使用导则 |
GB/T 5023.1-2008 |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l 部分:一般要求 |
GB/T 5023.2-2008 |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2 部分:试验方法 |
GB/T 5023.3-2008 |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 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
GB/T 5023.4-2008 |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4 部分:固套电缆 |
GB/T 5023.5-2008 |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 部分:软电缆(软线) |
GB/T 5023.6-2006 |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6 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 |
GB/T 5023.7-2008 | 额定电压450/750 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7 部分:2 芯或多芯屏蔽和非屏蔽电缆 |
GB/T 3956-2008 | 电缆的导体 |
GB/T 12666.1-2008 | 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1部分:垂直燃烧试验 |
GB/T 12666.2-2008 | 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水平燃烧试验 |
GB/T 12666.3-2008 | |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11部分: 试验装置 火焰温度不低于750°C的单独供火 | |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1部分: 试验步骤和要求 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 | |
GB/T 12706.1-2008 |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
GB/T 12706.2-2008 |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缆 |
GB/T 12706.3-2008 |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 (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3部分:额定电压35kV(Um=40.5kV)电缆 |
GB/T 12706.4-2008 |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 |
GB/T 19666-2005 |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
GB 4884-1985 | 绝缘导线标识 |
GB/T 5585.1-2005 | 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 第1部分:铜和铜合金母线 |
GB/T 6995.1-2008 | 电缆电线识别标志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 |
GB/T 6995.2-2008 | 电缆和电线标识 第二部分:标准颜色 |
GB/T 6995.3-2008 | 电缆和电线标识 第三部分:电缆和电线识别标志 |
GB/T 6995.4-2008 | 电缆和电线标识 第四部分: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
GB/T 6995.5-2008 | 电缆和电线标识 第五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
GB/T 9330.1-2008 |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1部分 一般规定 |
GB/T 9330.2-2008 |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2部分 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缆 |
GB/T 9330.3-2008 |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第3部分 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 机械性能试验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热老化试验方法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 通用试验方法 密度测定方法 吸水试验 收缩试验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臭氧试验 热延伸试验 浸矿物油试验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高温压力试验 抗开裂试验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2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失重试验 热稳定性试验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41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耐环境应力开裂试验 熔体指数测量方法 直接燃烧法测量聚乙烯中碳黑和(或)矿物质填料含量 热重分析法(TGA)测量碳黑含量 显微镜法评估聚乙烯中碳黑分散度 | |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42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 高温处理后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试验 高温处理后卷绕试验 空气热老化后的卷绕试验 测定质量的增加 长期热稳定性试验 铜催化氧化降解试验方法 | |
GB/T 2952.1-2008 | 电缆外护层 第1部分:总则 |
GB/T 2952.2-2008 | 电缆外护层 第2部分:金属套电缆外护层 |
GB/T 2952.3-2008 | 电缆外护层 第3部分:非金属套电缆通用外护层 |
GB/T 3048.1~16-2007 |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
GB/T 18380.31-2008 |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1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试验装置 |
GB/T 18380.11-2008 |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1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试验装置 |
GB/T 17650.2-1998 |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 |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 | |
GB/T 20285-2006 |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 |
GB 50058-1992 | 爆炸和火灾危害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GB/T 156-2007 | 标准电压 |
GB 50217-2007 | 电力工程电线设计规范 |
GB 17625.1-2012 |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 |
GB 17625.2-2007 |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 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
GA 306.1-2007 | 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1部分:阻燃电缆 |
GA 306.2-2007 | 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 第1部分:耐火电缆 |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1部分:一般规定 | |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 | |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4部分:安装用电线 | |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5部分:屏蔽电线 | |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6部分:电梯电缆 | |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 | |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 |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2部分:通用橡套软电缆 | |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3部分:橡皮绝缘编织软电线 | |
JB/T 8144.1-1995 | 额定电压26/35kV 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 总则 |
JB/T 8144.2-1995 | 额定电压26/35kV 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 电缆终端头 |
JB/T 8144.3-1995 | 额定电压26/35kV 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 电缆接头 |
JB/T 8137-1999 | 电线电缆交货盘 |